張貼日期: 2026-08-11 10:08:47 點閱:46
一、辦理依據: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2.彰化縣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及聘任實施要點。
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行政公告11506978號。
二、甄選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三、遴用:
1.僱用期間:自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20日止。下學期是否續聘,依彰化縣政府核定結果辦理;
如經續聘,其聘期依本校行事曆所定學期起訖日期辦理,寒暑假期間不支薪。
2.薪資:以時計薪,每小時196元;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份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3.僱用期間若不接受續聘,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人員遞補。
4.特殊教育教師助理人員依縣府期程需定期接受考核,以做為續聘或解聘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