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5年9月8日凱慈字
第1150000032號函辦理。
二、凡學生家庭突遭變故,或因學生醫療急難致家庭經濟陷於
困難,並影響學生就學之個案,請學校參酌財團法人凱基
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作業要點」,由校方填具
「急難救助轉介單」及檢附相關文件後,寄送至財團法人
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行政活動組張麗馨小姐收,地
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張麗馨小姐或
蔡松達先生, 電話:02-77029922。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