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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轉知運動部有關強化兒童及少年運動教學安全及場地管理相關規定,請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22 10:03:03 點閱: 150 (1016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依據運動部115年6月16日運授全字第1150003751B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兒童及少年運動環境安全,避免兒少接觸高風險人員,請加強所轄運動場地管理,並於辦理運動教學活動或場地租借使用時,落實相關安全維護措施。
三、 請各校辦理事項如下:
(一) 建立資格查核機制,嚴禁曾涉兒少保護案件者進入教學場地。
(二) 於租賃契約增訂涉案人員得終止契約之重大違約條款,以確保管理效力。
四、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重申保護兒少為最高原則,針對兒少運動教學安全將採取嚴格監督且零容忍,請各校務必落實,不容許危害兒少安全情事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