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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學生使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正確認知及相關交通法規,惠請全校親師生共同參閱。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09 16:56:39 點閱: 127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教材及規定可至以下網站下載: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教學懶人包及短影片歡迎學校下載參考及運用:

1、懶人包:包含教案、圖卡、教材包,已整合為2個懶人包(共2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為 https://reurl.cc/qvznep

2宣傳短影片: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指引手冊」,並建置宣導網站(網址:https://gov.tw/Jvk),內容包含微電車領用規範、騎乘注意事項說明等資訊,並結合AR擴增實境互動體驗,以提升使用者學習興趣,加強騎乘安全觀念。

()交通安全入口網/道安主題/微型電動二輪車(https://168.motc.gov.tw/theme/ebike)

()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業務專區/檔案下載/社教科/交通安全/微型電動二輪車法規及資料(https://newboe.chc.edu.tw/upload/index/&4&3691&9344下載)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1130日起,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者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 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hr以上: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 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差異: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

1、無腳踏板,以電力為主要動力。

2、駕駛人需年滿14歲。

3、需掛牌、投保強制險、騎乘時必須戴安全帽。

()電動輔助自行車(電輔車):

1、有腳踏板,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

2、駕駛人無年齡限制。

3、需掛牌、不用投保、騎乘時建議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