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至 2026-06-17止
張貼日期: 2026-06-11 10:23:42 點閱:75
申請學生對於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補送或更改申請資料,且複查以一次為限,再次申請不予受理。(申請複查書見簡章)
受理複查時間:115年6月11日(星期四) 10:00至16:00止。
請錄取且要就讀的國三畢業生依下列報到注意事項完成報到手續:
1. 報到時間: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 11:00
2. 報到地點:各錄取高職
3. 請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前往錄取學校報
到。(建議攜帶畢業證書正本及身分證/健保卡)。本次報到不需攜帶分發結果通知單,如需索取正本可洽詢輔導室資料組。
4. 報到時未繳交國中畢業證書者,請依各高中職校規定日期補交。
附註: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