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及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
張貼日期: 2026-09-11 1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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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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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837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 二、 |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確實查核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齊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請將申請學生姓名以色筆標示),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檢具申請合格名冊(請參閱實施計畫)並逐級核章完成初審後,依限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
| (一) |
學業優秀獎學金:第1學期請於115年9月29日前、第2學期請於116年3月12日前,檢具申請合格名冊(請參閱實施計畫)並逐級核章完成初審後,於期限內向本府提出申請。 |
| (二) |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各校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時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後向本府提出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6年3月12日前提交(如有競賽成績於116年3月12日至116年4月12前公告,請再另行送件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