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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9條,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惠請全校親師生參照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29 10:59:27 點閱: 96 (973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1416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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