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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2學年度「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含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各校總表與認證教師送件情形及後續審查流程說明,請有意參與認證教師務必於113年5月31日前完成總表及認證資料上傳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5-30 09:19:19 點閱: 292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府113年5月23日第11304953號及113年4月26日第11303609號行政公告續辦。

二、本案收件期限為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請貴校轉知所屬有意願參與認證教師務必於限期內完成送件,逾期將不受理。(收件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6k4VbQgoCDdZ3V9Y6)

三、檢送本案截至113年5月29日收訖之各校認證總表及教師送件參與情形各1份,請貴校依據附件所列收件情況完成下列個別指示:

(一) 總表所列教師尚未送件之學校:三條國小、民權華德福國中(小)、南州國小、南興國小、田尾國小、崙雅國小、清水國小、原斗國中(小)、員林國小、新寶國小,溪州國中、德興國小,請貴校轉知尚未送件教師上傳期限,逾期未上傳將視為該教師放棄認證,貴校無需重送總表。

(二) 已送件參與認證教師之所屬學校尚未上傳總表 / 學校已上傳之總表未列出所有認證教師:大村國小、永靖國小、伸東國小、南郭國小、員東國小、陝西國小、溪州國中、德興國小,請貴校務必於限期內完成上傳已包含所有認證教師之核章版總表。

(三) 「認證總表」係為協助學校掌握校內認證情形,原則上由行政人員上傳、一校一份總表並列出所有參與認證教師,惟上傳部分經校內協調可改由一位認證老師代表上傳。

四、112學年度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審查流程說明:本案將於收件截止後,於6月至8月期間進行二階段審查(初審及複審),各階段審查結果分為「通過」、「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複審」及「不通過」,並以本府公告之審查結果為準。

(一) 各階段審查結果為「通過」及「修正後通過」之教師,僅需依據審查意見完善認證資料,無需再次送件參加複審。

(二) 初審審查結果為「修正後複審」之教師,需依據審查意見修正認證資料,並於公告複審資料上傳期限內完成再次送件上傳,上傳成功即視為參加複審,複審結果則分為「通過」、「修正後通過」及「不通過」。

(三) 各階段審查結果為「不通過」之教師,皆得進行「申復」,需於公告申復期限內上傳相關佐證資料,申復結果則分為「通過」及「不通過」且不得再次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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