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府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為協助縣內學生參加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認證,提升本土語言應用能力,奠定未來學習本土語文基礎,建立學習自信心,鼓勵貴校踴躍申請。 |
| 三、 | 旨揭計畫實施期程自1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止,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2月7日前免備文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到府申請,俟本府審查通過後以行政公告通知審查結果。 |
張貼日期: 2025-01-03 08:23:40 點閱: 184 (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本府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為協助縣內學生參加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認證,提升本土語言應用能力,奠定未來學習本土語文基礎,建立學習自信心,鼓勵貴校踴躍申請。 |
| 三、 | 旨揭計畫實施期程自1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止,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2月7日前免備文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概算表到府申請,俟本府審查通過後以行政公告通知審查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