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24 08:44:01 點閱:8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及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修正辦理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刻表:
主題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課程代碼 | 報名人數 | 備註 |
薪傳教師增能研習 SUPPER教師的翻轉教室 |
114/10/1 (三) | 13:00-16:00 | 合興國小 | 5277885 | 80 | |
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專題A】DFC學習法-入門課程規劃_第1場 |
114/11/07 (五) | 13:30-16:30 |
永興國小 |
5274895 | 100 |
2場擇1參加 |
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專題A】DFC學習法-入門課程規劃_第2場 |
114/11/21 (五) | 13:30-16:30 | 5274896 | 100 | ||
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專題B】DFC學習法-永續議題課程設計與實踐_第1場 |
114/12/12 (五) | 09:00-16:30 | 5274897 | 100 |
2場擇1參加 |
|
初任教師增能研習 【專題B】DFC學習法-永續議題課程設計與實踐_第2場 |
114/12/19 (五) | 09:00-16:30 | 5278336 | 100 |
(二) 請貴校轉知所屬研習對象:
1、薪傳教師場:
(1) 當學年擔任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薪傳教師者,務必參加;符合以下身分、且經學校上傳「初任及薪傳教師不參與名冊」核章版報府同意者,得依意願參加:
A.已於前2個學年度完成本案增能研習。
B.曾於5個學年度內輔導3位以上初任教師者。
(2) 本縣符合擔任薪傳教師資格且未來有意願擔任薪傳教師者。
(3) 對研習主題有興趣者。
2、初任教師場:【專題A】及【專題B】各需擇1場參加。
(1) 首次受聘至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任教 或 教學年資3年(含)以下且尚未完成本案增能研習 之正式教師,務必參加;符合以下身分、且經學校上傳「初任及薪傳教師不參與名冊」核章版報府同意者,得依意願參加:
A.再任同學制公立學校正式教師者。(具其他同學制學校(含外縣市)正式教師資歷、再重考為正式教師者)
B.具同學制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5年(含)以上資歷者。
C.具同學制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5年(含)以上資歷者。
(2) 首次受聘至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任教 之(具教師證)聘期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需於3學年內完成本案增能。
(3) 對研習主題有興趣者。
(三) 報名方式:
1、參與教師請依各場課程代碼逕⾄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2、全程參與者,核予每場次研習時數如下:薪傳教師場每場3小時、初任教師場【專題A】每場3小時及【專題B】每場6小時。
三、請貴校核予參與教師公假出席,並請核予本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執行本案任務。